一、配合行政院「拉近公私立學校學雜費差距方案及其配套措施」主軸-減免私立
大專校院學雜費(以下簡稱本方案)說明如下:
(一)減免對象:只要是本校進修部學士班(含學士後學系)本國籍有戶籍登
記、具有學籍且在修業年限內的學生。
(二)減免原則:為不發放現金,直接於學雜費繳費單扣減。
(三)領取本方案補助學生與其他政府機關之獎助金,僅能擇一擇優請領。(例
如:各類身分學雜費減免、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金、法務部就學補助、
榮民服務處、失業勞工子女、恆春鎮公所、農漁民子女獎助金…等)。
(四)學生就學期間之同年級同學期僅能補助一次。
二、目前因尚待教育部來函通知各私立大專校院進修學制學雜費減免計算方式,
本校進修部學生112學年度第二學期註冊繳費單,俟待教育部來文通知後另
行公告註冊須知於學校及本處首頁,並寄發E-mail通知學生可上網列印繳費
單之日期。
三、112學年度第二學期欲辦理就學貸款之同學,俟學校註冊繳費單可列印後始
得辦理,並注意對保辦理截止時間(至113年2月29日止),完成就學貸款對
保申請並將申貸紙本文件繳回本處辦公室(S101),以免逾期後台灣銀行將無
法受理。
四、學生主要的通訊管道為微軟M365信箱(Outlook),帳號為:學號
@office.stust.edu.tw,學校各處室(系統)通知均寄至學生微軟M365信箱,
請務必將【南臺微軟M365(outlook)信箱設定到手機上】,定時查看信件以
免漏失各處室宣導通知重要訊息。
五、若有任何疑問,請洽進修處各業務承辦人(分機2401~2403);
各項學雜費減免:蘇先生;就學貸款:蔡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