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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役Q&A (已服役、未服役)

公告類型: 兵役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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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男學生於新生入學註冊(報到)應填繳兵役狀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如下表:

身分別

繳交資料

未服兵役(役男)

兵役資料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已服完兵役 (退伍)

兵役資料表及退伍令影本

已完成4個月軍事訓練

兵役資料表、結訓證書影本

除役

兵役資料表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因病停役

兵役資料表及停役證明除役令影本

免役(乙種國民兵、丙等、丁等)

兵役資料表及免役證明影本

已服完替代役

兵役資料表及替代役退役證明影本

現役軍人

兵役資料表及軍人身分證(補給證)影本

僑生、外籍生

兵役資料表及護照或居留證影本(有中華民國國籍者須粘貼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尚未服役
Q1:尚未服役者如何辦理在學緩徵
A1:在校生必須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需黏貼身分證正反面影印本)至進修部學務組(C104),該表可以於南台網下載(南台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兵役專區)
未繳交資料不全無法辦理緩徵。
 
Q2:我是在校生,新生註冊報到時,已有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為何還會收到徵集令
A2:依規定學校需於註冊截止日一個月內,將學生申請緩徵名冊送各縣()政府核定。而開學前後一個月,正逢造冊函送相關單位期間(空窗期),有可能因公文送辦流程中,鄉(鎮區)公所役政課還未收到申請緩徵資料,所以是有可能接獲徵集令。如果學生接獲徵集令,務必儘速至進修部學務組找兵役承辦人處理相關事宜,不可置之不理,否則恐將違反「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Q3:是否每學期註冊都要重新辦理緩徵申請?
A3:不用每學期重新申請。緩徵申請是依法定修業年限為基準申請,二技一次申請二年,四技一次申請四年,也就是緩徵到學生畢業那年的630日。但如果有復學、延修、轉學、轉系(降轉、轉部)之情形,都必須重新辦理緩徵申請
 
Q4:緩徵可以緩到幾歲?能不能緩到不用當兵?
A4:依相關法令規定,逾三十三歲仍未畢業,不得緩徵(適用有修業年限規定之學制)
 
Q5:何謂「兵單」?可否詳加說明?
A5:很多同學都不太清楚所謂的「兵單」的正確名稱,其實真正的兵單是叫做「役男徵集令」,其他常常被同學誤稱為「兵單」的有:
1. 及齡役男身家(兵籍)調查通知單
2. 及齡役男體檢(徵兵檢查)通知單
3. 及齡役男抽籤通知單
其中需處理的方式概略如下:
1. 役男徵集令──通常都會有通知入營報到時間、地點等等如果您還有註冊在學(無休學、退學狀況),請攜帶「役男徵集令(所謂的「兵單」),儘速至進修部學務組辦理緩徵相關事宜。
2. 及齡役男身家調查通知單──這份通知的作用主要在核對您的基本資料:包括學歷、出生年月日、戶籍地等。
3. 及齡役男體檢通知單──這份通知您必須攜帶通知單上指定的文件親自前往指定地點接受體檢。或可申請「代辦外縣市役男體位代檢」(可上網至「台南市政府兵役服務站」查詢)
4. 及齡役男抽籤通知單──這份通知主要是依據您的體檢結果及體位分類,經過抽籤程序確定您將來服役的兵種。您可以不必親自前往,通常若本人未到,都會透過兵役課主管或是里長代抽。
 
Q6:役男不能返回戶籍地接受徵兵檢查時,應如何處理?
A6:役男接獲戶籍地鄉(鎮區)公所役男體檢通知單,無法返回戶籍地受檢者,可以向居住地縣()政府申請代檢(詳情可上網至「台南市政府兵役服務站」查詢)
 
Q7:收到抽籤通知單,不去會怎樣?
A7:經徵兵檢查判定為常備役體位之役男,鄉(鎮區)公所會接續安排辦理抽籤,以決定服役軍種兵科和入營順序。因此,當收到抽籤通知時,請各役男按照通知書所指定之日期、時間與地點,攜帶該通知書、國民身分證及私章等前往抽籤。若因故未能到場抽籤,得委託年滿二十歲或已結婚有行為能力之親屬代抽,如未到場者,則由鄉(鎮、市、區)長或指派之代表代為抽籤,代抽結果應通知役男。
接受兵籍調查、徵兵檢查、複檢、抽籤之役男,其就業單位或就讀學校應給予公假。
 
Q8:休、退學後會不會馬上接獲徵集令,能不能暫緩報離校名冊?
A8(1) 依規定學校須於離校事實發生後30日內造送離校名冊函送各縣市政府兵役單位。不能緩報。
(2)依兵役法施行法第38條規定,學生也應在離校之日起30天內主動向戶籍地鄉(鎮區)公所兵役單位申報。
(3)至於何時徵集是由兵役單位決定。
 
Q9:我已辦休學了,請問有什麼方式可以早點先去當兵?
A9:由於公文往返需一些時間。比較快的方式是學生可向進修部教務組申請休學證明書(或修業證明書),帶去戶籍所在地鄉(鎮區)公所兵役課,申報離校(參見兵役法施行法第38條)
 
Q10:我要畢業了,要先去服兵役,需要先向役政單位辦理報到?
A10:可主動攜帶畢業證書向戶籍所在地鄉鎮區公所兵役課辦理報到,以便辦理徵集(參見兵役法施行法第38條)
 
Q11:替代役如何申請?
A11:目前替代役申請逕向現戶籍地鄉(鎮區)公所兵役主管單位申請,詳細您可上內政部役政署網站(http://www.nca.gov.tw)有公告役男申請服替代役之對象條件及相關作業規定。
 
「應徵役男延期徵集入營事故表」
http://www.nca.gov.tw/web/pg-c-1-view.asp?id=200&gr=4&kw=&pg=2

◎已服完兵役
Q12:我是退伍軍人,今年考進南台科技大學,為何要辦什麼「儘後召集申請」?
A12(1) 因依規定後備軍人有動員、臨時、教育、勤務、點閱等五種召集。
(2) 為避免上課期間接到上述召集(動員、臨時除外),所以凡具後備軍人身份之學生均需辦理「儘後召集申請」,簡稱「儘召」。
(3)簡單的說:儘後召集申請就是讓你免除儘後召集的奔波。
 
Q13:已服兵役者請何辦理在學「儘後召集」?
A13:在校生必須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需黏貼身分證影印本和退伍令影本)至進修部學務組(C104),該表可以於南台網下載(南台首頁/行政單位/進修部/兵役專區)
※未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資料不全無法辦理儘召(在學期間免點召、免教召)
 
Q14:已服兵役者在學期間,接獲「召集令」如何處理?
A14已服完兵役同學,在學期間接獲「召集令」請儘速持「召集令正本和「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至進修部教務處加蓋學籍證明章」逕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辦理核免單次召集(若是新生,尚未領取學生證,可到教務處註冊組申請在學證明書)。不可置之不理,以免觸法。
 
Q15:我在註冊時已繳交退伍令影本,為何還會接獲點召令?
A15(1)依規定學校需於註冊截止日2個月內,將學生申請儘召名冊送各後備指揮部核定。而開學前1個月及開學後2個月,正逢造冊函送後指部期間(空窗期),有可能因公文送辦流程中,後指部還未收到申報儘召資料,所以是有可能接獲「召集令」。如果學生接獲召集令,處理程序與Q14相同。不可置之不理,否則恐將違法。
 
Q16:後備軍人除役如何辦理?除役年齡如何區分?
A16依據兵役法第3條暨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條規定:
一、除役年齡:義務役士兵37歲,志願役士兵46歲、尉官及士官51歲,校官及士官長59歲。二、校級以下軍官及士官兵,由後備指揮部於每年12月下旬印製除役人員名冊,分送役戶政機關核對無訛後,主動辦理除役,當事人則可持身分證逕向役政單位或利用戶口校正時註記章戳。
 
發布日期: 2015/11/13
發布人員: 王玉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