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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學生接到徵集令(或教召令、點召令)注意事項

公告類型: 兵役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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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學生接到徵集令(或教召令、點召令)注意事項:
一、兵役年齡在18歲(含)以上,已報到註冊入學新生(尚未服役之役男),學校依規定在開學日起一個月內,繕造緩徵名冊,函送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緩徵
二、已退伍學生,學校依規定在開學日起兩個月內(下學期開學日起1個月內),繕造儘召名冊,函送直轄、縣(市)後備指揮部申請儘召第2款(在學期間免點召、免教召)
三、入學新生(轉學生)復學生、延修生、轉系生,開學時必須繳交「兵役狀況調查表」,以辦理兵役相關事項。
四、若適逢造冊期間(開學1~2個月內之空窗期),已註冊入學而接到徵集令同學:
1尚未服役同學,請於入營報到日前至進修部學務組申請「暫緩徵集證明書」,前往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兵役課申請暫緩徵集(收到兵單宜儘速前來辦理)
2已服完兵役學生收到教召令或點召令請儘速持「召集令正本和「學生證正反面影印本---務必至進修部教務處加蓋學籍證明章」,逕向戶籍地後備指揮部辦理核免單次召集。若是新生,尚未領取學生證,可到聯合服務中心申請「在學證明書」
五、接到徵集令(或教召令、點召令)不可置之不理,否則將觸犯妨害兵役治罪條例。
六、徵集令送達時間,大約是在入營報到日10~20天前送達役男家中,役男若尚在學應有充裕時間申請暫緩徵集證明。
發布日期: 2018/08/28
發布人員: 王玉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