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位置>在校生專區

申辦緩徵必須有「在校就學事實」

公告類型: 兵役訊息
點閱次數: 1165

申辦緩徵必須有在校就學事實

 依據教育部臺教學()字第1040007459號及臺教學()字第1040150580函,學生必須有「在校就學事實」才能申辦緩徵

若雖有選課註冊,但「無在校就學事實」,例如:未確實到校上課、停修、尚缺多學分卻只修一門課之不合理修課情形、申請出國逾期未返國等,此類情事已造成役男以具有學校學籍為由鑽法律漏洞,影響兵役公平。學校即依「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學生申請緩徵作業要點」辦理緩徵廢止作業。

發布日期: 2019/02/11
發布人員: 王玉貞